Saturday, August 29, 2009

Oma 的油畫

幾星期前在跳蚤市場買下的油畫,我把它叫作 Oma's Painting (祖母的油畫),由始至終都不願帶它回家, Phil 卻一意孤行,說不明白為何我覺得它醜,人手畫的油畫,還畫在木板上,才十歐,價廉物美﹗

他使牛脾氣一意孤行時總讓我生氣,美不美是很個人的,但家卻是共同的,說好兩票贊成無人反對的東西才帶回家,他不喜歡的我都放手,最後他竟違背承諾。我什麼都可以忍,就是醜的東西硬塞到我眼裡我最受不了,他抱著油畫我口黑臉黑的一起走在跳蚤市場裡,殺氣逼人。遇見總在市場入口擺攤的智慧老婆婆,我們打了個招呼,Phil 高興的說起他的收穫,我問人家也喜歡嗎?老婆婆托托眼鏡微微笑道每個人口味都不同,她個人而言就不太喜歡了,呵呵。說再見後我馬上轉身對 Phil 說︰你看,連 Oma 也不要你的畫﹗他卻堅持說是人家不懂欣賞,我只好繼續搖頭嘆息德意志小村長大的人口味真夠土。

眼中釘油畫在家裡擱了幾天,我要它面壁 Phil 卻要它示眾,如此這般的反來覆去幾十次。湊巧我們回長石溪醫院看望友好史蒂菲,說起眼中釘,我給史提芬看油畫的照片,問她喜歡嗎? Phil 插嘴說賣點是那是人手畫在木板上的﹗史蒂菲笑死了的道木板也好什麼也好,總要有個介面才能成畫吧?那麼老的口味並非她那杯茶。 Phil 那才開始懷疑自己的眼光。老友說一句比老婆說一千句好,或是我平日囉嗦太多,以致弄巧成拙?

回家後致電老母,說買了十歐油畫 Holly 很不喜歡不如送你當生日禮物?我的另一半,有時直腸直肚得讓我目瞪口呆。老父過來先鑑賞後收貨,一見便讚不絕口,還說老母也必定會喜歡。我阿彌陀佛之餘只好說你們真是名符其實一家人。

4 comments:

  1. Phil 知唔知你以前修art? 咁都唔信老婆話?!不過我都同意品味係好個人既... 你睇多幾眼就會變得順眼嫁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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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好彩你夠堅持,否則要日日望住,哈哈!
    但10歐也真有點貴,相比起你其他的小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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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佢父母係咪得佢一粒仔呢?真係廿四孝(-_-)
    固執係所有小村長大的人既毛病啊!我識幾個都係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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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Pauline, 他是知道我會畫點畫的,但這兒的人有否修過 art 都能做出/畫出很有水平的雕塑/畫,所以他不覺得該聽我的。不過話說回來我覺得這樣是比較好的。

    布藍達,就是啦﹗我花一歐他花十歐,我花一歐半他便花十五歐,多不公平﹗

    elderlybaby, 佢父母?係七十二孝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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