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February 23, 2008

愛神.愛人

渴望著陽光明媚的日子...

從來哭的都只有我,每當離別或面對困難時,我哭,他總是柔柔的忍著淚安慰我,但昨天的他淒涼的哭得叫我心直痛,我以為是我昨天心情煩躁時失言,傷了他,但他說不是,而是我內心對信仰的抗拒,那亦是他心底的一種恐懼,怕當他越來越親近他的上主時,我將會越發厭惡他每天不斷的主呀主的,就如他姐姐跟姐夫,最終導致離婚收場。

他說,我不會明白,主跟他說,總有一天,他要在主與沒信仰的妻子之間,作出終極的選擇,而他永遠也會以主為大。他不能想像要離開我,更不忍看到沒有信仰的我在未世來臨時要下地獄的事實。

如此傷心斷腸,原來是為這個今生以後的問題,我的確不能理解,我連自己的今生也沒有理好,今生以後的,為何不能待今生完結後再算?我雖然不能把自己獻身給上主,但也算不上什麼大奸大惡的人,行事未能完美,但也盡量不幹違背良心的事,要是這樣也該下地獄,我也無話可說‥‥

本來好端端的,儘管分隔歐亞兩地,怎麼要為著我一時的心煩失言而弄出如此大的未世恐慌?

我沒有任何信仰,但我聽說神愛世人,認同 "there is a time for everything" ,也估計人世間的戰爭、殺戮、離異都是人的選擇,而非神所願,若我們都能愛並尊重與包容對方,凡事依良心而行,信仰不信仰,難道仍會是障礙嗎?

神啊,祢說對不對?

Thursday, February 21, 2008

牛一.情人

中國人的情人節,碰巧是 Phil 的生日,除了趁他昨晚睡前及今早清晨上班前跟他說了聲生日快樂外,並沒有越洋搞什麼羅曼蒂克。在他牛一前一天碰巧收到我先前寄給他的一些毛手套圍巾T-shirts,禮物不是為什麼特別日子而送,但他也樂了好半天。

就這樣,淡淡的,我們一個香港一個德意志,就渡過了一個又一個的節日與時刻……

Sunday, February 10, 2008

Revolución

擬似 Belly Bell 向大家拜年

大年初一及年初三,一個人跟 Belly Bell 在家,邊收聽德意志電台邊擬製 Belly Bell 拜年照,終於開始有放假的感覺。

為了準備新年一連幾天忙著跑回娘家去幫忙,自己家還沒有時間打掃,還好我不迷信,初一初二或任何日子都可以大掃除,大人常常說怕過年,我今年總算有一點體會。但年要如何過,其實還是看自己的。

婚後初次過年讓我回想到結婚的煩瑣,大姐又是這樣不許那樣不可的,紅封包要一雙的送,不能說環保便只送一個,要不等同 Phil 已歸西 (他的確是回歸到西歐啊~~),封包只可放錢不可放書券之類,說新年送「輸」不吉利。

跟 Phil 商討了兩個晚上,最終我交由 Phil 決定,其實他一直也高舉revolution的旗幟,主張不送小孩金錢,於是,最後兩個封包我們是跟從了,但裡頭一半是 cash 一半書券,cash 那包是我這個細姑姐送的,而書券當然就由我代老外送了,隨券還附上一張 magnetic 公仔書籤及 Phil 給各小孩的英文信。長輩喜不喜歡我們都管不了,雖然大姐說是做給人看的,我們都覺得給小孩一個新年的祝福及教他們一點有意義的東西更為重要。

於是,兩封大大的老鼠紅包到了小朋友手後,大家都非常有家教的好好收起,暗地裡卻好奇怎麼會是軟中帶硬,十六歲的大姪女悄悄的開了,向大姑姐透露說很有意思好喜歡啊,六歲的小姪女也悄悄的在四叔叔女友面前開了,說書籤很可愛,但回家後要查查字典看看 Uncle Phil 想跟自己說什麼。

家裡這一代的小孩都是在較富裕的環境長大,家裡好吃的多得根本看不上學校小賣部的糖果汽水,玩具多得讓我難以想像,坐飛機旅行也不過是假期的家常便飯,所以作為長輩,要教小孩珍惜一事一物便更為困難。

所以,傳統歸傳統,迷信歸迷信,書再多也不可能讓孩子輸,以後我這個半中不西的細姑姐,過時過節一定會堅持給小孩送書﹗

Saturday, February 02, 2008

詳細交代

半夜,時間00:00,想起還有工作未做完,於是又死死地氣坐到書桌前,開啓email,把今天 OT 時收到的相片downlaod 下來,修改後要再給印刷廠寄去。

一邊 OT 一邊跟 Phil 在電話裡數說工作間的大大小小, Phil 聽過後突然一句︰幸好我沒來香港,要不你必把我當成氣袋,嘿﹗

他總是這樣,你給他說氣的,他就突如其來一句把你制住,叫你不要再把自己當成苦主,要你好氣又好笑。

一連幾個星期一點一點的準備著一月尾的千人活動,衝刺期卻又剎出個陰質基金的大奬提名,整整一星期每天都懷著想咬人的心情去上班,實在為嚴寒的天氣添了不可多得的火氣‥‥

活動其實並不是學校的,學校是只借出近乎整所校舍,並作出各種的方便,讓這個外來機構籌辦一整天的活動。學校副首一直呱呱的反對,說根本沒這個必要討好外間機構,老闆當然另有想法,但無論如何,跟這機構合作,其實還算可以的,只是人家是半老外機構,策劃起來沒我們那麼多限制,人家說要東我們卻說東不許幹,要西也不讓西,嚇得人家目瞪口呆,更搞得我自己面皮長厚了幾寸。

活動舉行前一晚,人家的工作人員密羅緊鼓,我這個校方聯絡人也必須駐場 standby,頗有苦苦陪太子讀書的味兒。八時許仍看不到下班的曙光,老闆卻從辦公室緩緩走出來,問道︰怎麼了?還不走?新年有沒有打算往德意志看看老公?

簡單的一句虛寒問暖,卻叫當天生日的我不知如何回答是好‥‥

於是,一下子眼紅了,說不出話,只是低著頭說不會了不會了‥‥心想,反正眼紅了,就冒死的繼續說下去,首次確確切切的告訴了老闆我老公不來港的決定。

在那一說發生前,其實有同事已告誡過我,叮囑未到最後一刻也不要把自己的決定透露,透露之日,該是遞上辭職信之時。雖說那是自我保護,但我一直也沒想這樣做,覺得太攻心了,總覺得老闆要因在我離去前「人盡其用」,我也無話可說,只要她照常的給我出糧補 OT ,OT 後回到家裡又是一條好漢。早一點說跟晚一點說可能只是兩種不同的痛苦,所以最後我還是說了,只是沒詳細交代。

詳細交代‥‥申請文件在德意志從一月二十一日起壓了十天,到 Phil 去查問進度才被發掘出來,氣得我跟 Phil 頭頂冒煙,之後 Phil 以非歐洲人的效率一天內集齊並遞交了所有文件,叫我這個香港來的都嘆為觀止,但之後有 / 沒有什麼進度,都不再在我們掌握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