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移民來到新國度,要學的多的是,人家會學語言、學開車,而我,這三年,學到最多的其中一樣東西,就是這兒的醫療及社會福利制度。相比香港這個醫療與福利都極不健全的地方,德意志對*曾努力工作*的病人的照護,的確可算「無得彈」。三年後,我以為自己已知道不少了,但沒想到,前天收到勞工局的信,又讓我摸不著頭腦。
這兒,什麼也要書面白紙黑字才算數,而因為福利制度龐大,政府的信也多,以前我會很努力的一封一封去讀,嘗試讀懂信的內容,但我現在是未讀已膩了,沒必要讀的我都會選擇不去讀。
現在正拿失業福利金(一)的 Phil ,住院五個半星期,我們都以為出院便出院了,好好留在家便是。我一直以為,失業福利金(一)是每個打工仔的權利,並非福利,因為有工作時是要每月供款的,*被解僱*後的一年內勞工局會發放以前薪水的六、七成左右,作失業人士*尋找工作期間*的生活費。因為他的病,所以勞工局也未曾迫過他去找工作。所以我一直認為,這是一年的「鐵飯碗」,一定掉不了。沒想到昨天勞工局來信說,將會(從今天起)停止發放他的福利金‥‥ Phil 一看便說要馬上去找社工問問怎麼回事,但我,因為心煩,因為膩,覺得沒了就算罷,先吃我的半斤四兩也可以。
昨天終於去了見社工,為了他的庇護工場工作申請。好不容易跟社工一起用了一個多小時去完成那份好比三世書的申請表格後,我說,可否替我們看看這封勞工局的信呢?我老公看不懂是什麼回事。
社工維沙先生讀著信,皺了皺眉,打了個電話到勞工局,之後說他們停發福利金,是因為 Phil 沒有告訴他們他已出院了,於是他們以為 Phil 已住院超過六星期,便把他這個個案,轉到健康保險那邊去。維沙先生斬釘折鐵的繼續說,你們得馬上去勞工局把事情搞清楚,記得要先去市政廳拿張給勞工局的居住證明,要是勞工局說要重新審查他的失業福利金(一)申請,你們必須馬上去申請失業福利金(二)。
我專心的聽著,緊皺著眉,一副不解的樣子。原來,在拿失業福利金(一)的一年期間,受惠者只可以請六星期的病假,病假超過六星期,勞工局便不會再發放福利金,改為由健康保險發放疾病生活津貼,但因為 Phil 兩年前已把自己的疾病生活津貼用盡了 (這兒的打工仔工作滿三年便擁有 78 星期的有薪病假),所以健保上星期才會寄來了一封讓我們莫明其妙的信,說 Phil 已用盡了他的疾病生活津貼,他們不能再付他任何生活津貼了。
聽著維沙先生一連串的解釋與建議,我頭昏了一昏,連個為什麼也問不出來,心裡只想著失業福利金(二),就是這兒走投無路的長期失業人士拿的社會救濟金啦,等同香港的綜援,一想眼便紅了,差點在維沙先生面前哭了出來。維沙先生以為我仍擔心自己的
居留問題,便送上紙手帕,叫我不用害怕,他已替我們問過律師,因為 Phil 是德意志永久居民,就算他拿救濟金過活,我的居留權也不會成問題。其實我已不太在乎什麼居留權了,要是我因為這樣失去德意志居留權,那就是命中注定,我們要結束了。
我回過神來告訴自己又要回到問題中女的「作戰狀態」了,在這些時候 Phil 都是靠不住的,因為德意志繁複的福利制度,少一點專注力的正常人也難以應付,更何況極不在狀態的他,根本無法消化維沙先生的一言一語。
維沙先生見我的魂魄又回來了,便重新給我解釋一遍,你們得先這樣再那樣之後再那樣。。。我嘛,越來越怕一大堆東西要一次過處理,於是反建議道,可否先搞清楚失業福利金(一),再去申請福利金(二)呢?不可以,維沙先生乾脆的說。為什麼呢?我終於有能力問。因為福利金是包含醫療保險的,要是待失業福利金(一)申請被拒後再去申請福利金(二),在那段一個多月的空檔期間,我們便不會有醫療保險了。
他用淺白的字眼這樣再給我解釋了一遍,我終於明白了,便馬上趕回我們鎮的市政廳,再去勞工局,但因為我們沒法準確告訴勞工局的職員 Phil 在醫院住了多久,人家便照「正常程序」給了他一份四、五頁密麻麻的表格,要他重新申請失業福利金(一)。
拿著我最討厭的表格回到家裡, Phil 仍搞不懂發生了什麼事,我發狂的找他的住院證明,過去幾個月的混亂,看來不只在我的腦裡,還在家裡。住院證明終於找到了,算算日子,剛好沒有超過六星期的期限,我心想,太好了。但剛拿回來的表格又該怎麼辦呢?問 Phil ,他完全沒主意,我千萬個不情願去填寫,心想該從簡處理,我們沒告訴勞工局 Phil 已出院是我們不對,但不知者不罪嘛,他明明沒超過病假限期,他們怎麼說也不該停止發放他應得的福利金,加上,人家大概也不想處理多餘的申請,於是,我拿定主意,先讓勞工局看看他的住院證明,看看人家能否通融一次,不行的,才填三世書也不晚。
結果,我的想法是對的,勞工局年輕貌美的小姐看了又看他的住院證明,我在旁解釋, Phil 因為吃了藥睏所以坐在我旁打瞌睡,小姐明白了情況,打了一通電話後,說區域分局說沒問題,只要不超過六星期,便不用重新申請了,之後,她乾脆的撕掉了我剛拿到的三世申請書,讓我的心,一下子定下來了。
這位鎮勞工局專責失業福利金(一)的小姐,我們見過兩次,每次都讓我羨慕,要是我能做她這樣的工作,多好。
還有,幸好他上星期堅持出院,要不我們現在就得拿綜援了,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