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March 24, 2007

不用真的不用了


結禮的邀請卡終於定稿, Phil 的單身證也將於下星期辦妥,禮金數目也終於決定下來,在家人連續數天的追魂 call 下,證婚人終於定好了,一家人吃飯的地點也訂了,哥哥說他女友可以陪我一起去 shop 裙子,但我亂找藉口推了,因為總覺得跟自己口味不同的人 shopping 不會暢快,何況是要找我最不想重買的結婚裙子﹗

樓上的靚太說當天可以為我化妝,又問我花球之類弄好了沒有,我一臉茫然,化什麼妝?什麼花球?我的眼耳口鼻都又大又明顯耶,用不著化什麼結婚妝吧?我只想簡簡單單就好了‥‥靚太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連聲說我一定會後悔‥‥

哥哥也問我同樣的問題,說有朋友開花店,可以為我準備,我說︰我要很簡單的啊,那些誇張的花球我怕自己襯不起﹗像鍾楚紅那個宣傳片中那束小花一樣就可以了。哥哥沒留意那個簡約包裝的宣傳,支支吾吾的不知如何回應,於是我給他畫了幾支花及一個蝴蝶結,他馬上說︰包張紙也要吧?﹗

不用、不用、不用,大概是我這陣子說得最多的字,因為我怕煩,因為我是個挺素 (簡約、簡單) 的人,更因為我不喜歡穿著、拿著或做著一些與自己格格不入、讓自己感覺不舒服的東西,所以買裙子我不情願、做花球我不覺得有需要,一家人花七、八千元吃頓飯我覺得折福,就連家人朋友說要送金送禮,我也覺得沒需要、太浪費。雖然我的婚禮連 "小龍鳳" 也算不上,但仍要跟家裡人三番四次作原則性的討論才能得出現在的安排。

我知,他們都不是要為難我,也沒有什麼面子問題,只是傳統要怎怎怎樣做,我不得太離譜,讓老人家不高興,但有時候根據傳統而瞎猜長輩的意思,也不一定是好事。例如一家人吃飯的酒席,哥哥姐姐都說不能吃得太隨便,沒想到老爸最後開金口下旨︰不用訂什麼全包宴酒席了,到時候坐下再點菜,吃的合奶奶老人家胃口就是了,於是一切塵埃落定,一天光晒﹗

餘下的,就是 Phil 到港後一起去買他的禮服與我們的介指、還有選一束花‥‥當然還有我的裙子,買不到心怡的話,last resort 是去租一件傳統中國式的,穿著坐地鐵去註冊,讓路人甲乙丙丁齊來道賀,我想這樣一定會比校服婚禮更特別更難忘吧?哈哈~~~ 可以一試可以一試‥‥

11 comments:

  1. 你的老爸真好! 真係一天光晒呀!
    你個last resort都幾好喎~ 反正你同"番鬼佬"phil一齊, 著到好傳統咁, 會好好玩(同埋中式禮服o係我印象中, 租金好似平o的o架喎!) 起碼你地兩個人開心嘛, 呢個都好緊要。
    係呢係呢... 你地係咪會去註冊署"行禮"? 唔知可唔可以多事地出席, 為你地做見證呢? :)
    (btw, 我以為紫唔係"禁色"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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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婚禮可以是兩個人的事,亦可以攪到變成為全個家族的事。你的堅持,最後都得到家人的回應,真係好喇! 紗裙+花+介子,攪掂,著實不用花太多無謂的錢在禮俗上。最緊要係你們覺得開開心心丫嘛!
    p.s 包跟林扔一樣想法....想見證你們這一對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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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到時會經過哪個地鐵站啊?通知聲好讓我扮路人甲來恭喜你們。
    我有個朋友試過著婚紗搭丁丁拍結婚照,都幾好玩,或許你們可以在地鐵站拍結婚照呢!
    恭喜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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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哈﹗既然大家都喜歡,那就一於穿中國傳統禮服吧﹗

    紫色不知一般是不是禁色,但我家裡說不能穿,無所謂啦,反正我不太好紫﹗

    我的婚禮會在 weekday 舉行,可能時間上不太方便大家,但無論如何,待 Phil 收到單身紙後,我會正式給大家帖子,能抽空來的我都歡迎 :) (只希望到時場地不會太擠迫,因為我本想 "細細地" 的搞,所以只要了個15座位細房﹗但註冊署的人員說,站的位置還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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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而我老爸,他一向是個 "(節)省" 字派,所以不要全包宴也不足為奇,但對於我倆的婚事,他曾帶遺憾的語氣說過一句「替你可惜啊」。

    所以,以後他會不會喜歡 Phil 這個女婿,仍是未知之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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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So HAPPY for you+Phil!!! Congratulations!!!!
    totally understand how "fan" you are feeling now. i had the same experience with my family too.
    me and my man did similar thing on our "big" day: simple and simple. i was holding only his hands, not any flowers. family+close friends at a tiny room in cultural centre's registry on a sunny friday afternoon. then boat trip to sai kung with swim and food onboard haha!
    too bad we have come home to sweden now, would really want to share your joy on the spot!
    don't worry! your father will love the man who truely loves his daughter:D
    welcome to a geniune life!! and good luck to everything!

    ps: will u2 live in hk? how's your job go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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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要是你們還在香港多好﹗你們來觀禮的話,我可以趁機抱抱ffyy,跟兩位小可愛拍拍照﹗哈哈~~一定比結婚更開心﹗﹗嘿嘿~~

    至於工作,哈哈,我三月初便找到一份肯等我兩個月零一星期的工,所以會在 Phil 五月份離開香港後才開始上班,是學校工作,雖然不是坐正教師位,但這樣更好,因為我挺怕教壞人家子弟﹗

    在尖沙咀註冊後即舉行水上派對?好型啊﹗比較之下我們的婚禮實在搞得太懶太馬虎了,哈哈~~ 我們沒打算搞任何派對,就是一家人註冊前一起吃頓飯見個面,註冊翌日我們便出發到大陸旅行﹗

    而之後的打算‥‥老實說,暫時打算不來,Phil 得回德意志工作,我未有打算申請移民(根本不知該從何申請﹗),所以會先留港工作,換言之,就是暫時分居兩地、見步行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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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恭喜恭喜!!!:-)
    移民是很麻煩的事情,有關部門又總是不太helpful……唉!我都為此一頭煙!不過,一步步來,總會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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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我聽一位嫁了英國人的朋友說,她跟丈夫認識十年才結婚,自己在香港有高學歷又高薪厚職,但在移民官面前還是須左解釋右解釋,好像要證明自己真的不是為了本英國 passport 而結婚一樣,搞了幾個月都搞不出什麼結果,於是一氣之下決定留港發展,不去英國﹗

    我一想到這朋友的話就怕,加上 Phil 拿愛爾蘭護照但根卻在德意志,我更搞不清自己該往哪個領事館申請移民‥‥真是前路茫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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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Phil的國藉身份確是有點複雜……他的單身紙是否愛爾蘭政府發出?是否向英政府申請便可?

    是的,在移民官面前好像每個人都是為了移民才會發展異國情,才會結婚的。唉!!所以我也在這裏一邊工作,一邊等消息,也不知等到何年月lor...長期分開固然不好,但也好彩還有internet!保持聯絡不成問題!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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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我想,移民理論上是向愛爾蘭申請的,但我們又沒有打算往愛爾蘭發展,所以就是申請批準了,大概也不能用愛爾蘭簽發的居留證在德意志落地生根,就算可以,也代表每隔一段時間便要向愛的註德領事館及德意志當局辦續期申請,要知,那些手續,一般都要親身去辦的,而領事館又離我們家十萬九千里之遠‥‥

    希望你的申請順順利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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