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February 25, 2007

又回來了﹗

My mountains behind my home in HK, I am back!

回來前幾天 Phil 的好友 U 特地跑到我們家裡來送上情人節巧克力,順道跟我道別,啲啲嘟嘟的跟她聊了一整個晚上,最後她說,我們一個來自香港、一個來自德意志,竟能在遙遠的長城上相遇並愛上,這份難得的感情要非常小心保護,不要讓它受到絲毫的損害,邊說邊把雙手掬起來, U 的聲線不像一般德意志中年女人的低沈,說話總是輕輕的非常溫柔,看著她掬起的雙手,就好像看到裡頭真的有隻隨時會破裂的水製雞蛋一樣,連說話也不敢放聲。她那句話及那雙掬起的手一直留在我心裡,非常深刻。

在過去的幾個月裡,一連串的事情加上一些人的說話都讓我心情起伏, Phil 一直在旁支持,當我要強忍淚水迫自己堅強起來時,Phil 卻說我不用這樣迫自己,因為我有他,我可以依靠他,可以把我的軟弱都告訴他;在危急關頭裡,在我方寸大亂時,他卻能冷靜的面對,叫我把事情都交在他及祂的手上;在我軟弱時,他會拉著我的手,讓我知道他就在我身旁,待我恢復力氣時與我一起再次前行;在我鬧情緒時,他總會給我空間,待我鬧夠了,才輕輕的問句︰你怎麼了?‥‥

今天朋友問,為何我不再看一下,或許以後會有待我一樣好、經濟條件也較好的人選出現?面對「人生大事」,要與另一人在生命裡結盟,承諾一生一世,並可能要在陌生的國度過我的下半生,其實我並非沒有好好想過,只是,我覺得要在千千萬萬的人裡再找一個像 Phil 一樣愛我而我又愛的、能讓我快樂、並跟我的價值觀如此相近的好人 (能待我好的人不等同好人) ,機會大概只有千萬份之一。既然這千萬份一的機會來了,為何要錯過呢?當然,沒有人想嫁個窮光蛋,但我們並非窮得家徒四壁、連基本生活也支持不來,對於我,只要有兩餐溫飽、不用流離失所,其他所謂的經濟條件其實都不重要,房子車子其實都帶不走也不能讓人快樂的,只有人,才能讓人快樂。

所以,雖然我們還未知道禮金餅卡等等的事情如何處理,但我們要結婚了,在相識十一個月後,在四月的某天 :)

5 comments:

  1. 祝您們幸褔快樂!:)

    因為愛叫您們走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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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對啊!
    只有人,才能讓人快樂!
    只要有愛,沒有解決不到的事。
    祝您們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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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難得有情人, 真的要好好保護這份感情。我也謹此獻上最誠心的祝福, 願你們永遠相愛相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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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會選擇和愛人結婚,而不是金錢。
    錢無論怎樣都不會夠,只有愛可以讓人的心感到富足,他的愛能填補你內心的坑坑洞洞,那已經是世間少有的財富,好好握住他的手,讓你也去豐富他的人生他的心。
    惟有愛才無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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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對,好好握住他的手。

    謝謝謝謝各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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