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非下筆不可了,給北部律政司的信。一月廿六日收到律政司的通知,我們有三個月時間,去考慮是否起訴小人渣並把相關的資料寄上。不經不覺原來兩個月零四天已過去,我,其實隔天便想起這個我極度抗拒的任務。抗拒,因為前陣子每替老人寫一封信 (到高利貸銀行去解釋事情、到新房東處去取消租約、到福利署去申請老人院資助),我都會跟肥仔吵得翻天覆地。
我有檢討過問題所在,我腦袋轉數比肥仔快,下筆前其實腦裡已有個大概,也明白各種書信該怎樣鋪排,只是德語未夠班不能獨力寫出來。往往我只想問肥仔語法問題,但他,卻有自己的意見,要我怎寫怎寫,我自問骨子裡不太看重他在鋪排上所給的意見 (他常以為人家會對最微小的細節有興趣 *),所以往往未等他想到書面語如何寫,我便打斷他的思路去問他語法方面的問題,弄得他燥火上升,把我喝停。而他每一喝,其實都只會讓脾氣本來就臭的我反喝他一大口,儘管之後自己會壓力大得連連肚瀉。
那陣子每為老人寫一封信,我們便吵個大半天,而我,當天最少瀉兩三回。
所以過去的兩個月,我不願也無力去處理律政司的通知 (一個大 folder 幾十份的證據,要肥仔有條理的給律政司解釋,根本不可能),把事情一直拖著。這星期終於給自己定了個限期,把事情弄妥後便安心去玩吧,於是把亂七八糟的書桌 (幾乎) 一掃而空,讓自己多點深呼吸與思考的空間。
格根流的探員先生是怎麼說的?若小人渣告肥仔偷竊的案子不成立,我們其實可以把整個噩夢拋諸腦後,開始重新過自己的美好生活,若我們真的想告他,也可以先跟律政司說明我們倆都受不了太大壓力,看看人家研究完案情後怎說,再決定值不值得去馬。
剛開始下筆給律政司寫回覆的我,不停在想探員先生的話,但同時又想起肥仔的英國叔叔的話︰案子就這樣放棄,警察 / 法庭那麼沒有任何他的壞紀錄,日後小人渣要對我們不利,我們很難證明他非和善之輩 (他挺會假裝的)。
我其實實在不知該怎麼辦,也怕我們現在放棄了告他的權利,日後會後悔。但無論如何,肥仔說他這次不會再喝我了,信件先由我起草,會寫的就以德語寫,不會的就以英語起草,再讓他翻譯,但我,同時也要耐心一點,因為讀書不多的他思考實在需時。
* 也因此,他被邀請到格根流警局協助調查並被探員先生問起自己的收入時,他說了銀碼後,少得讓人家嚇了一起,於是肥仔便如數家珍的開始細說我如何精打細算,衣物都只買減無可減的,做美味肉湯的骨頭便宜得難以置信‥‥我想把他叫停,沒想到探員先生竟有興趣聽下去。可能就是他那真誠直率的樣子,不假思索便出口的話,讓人家相信,我們就算沒多少收入,也不用偷小人渣的東西。這,要記口若懸河的肥仔一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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