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看過去幾年的情人節,原來我們一起生活的四年半裡,只有去年稍稍慶祝過-----往麥噹噹吃了一頓。像別人那樣又花又禮物,說真的,這是第一次,實在有點不習慣。
情人節前一夜,我依舊的睡不好 (這已成死症),於是早上一直睡一直睡,心想,肥仔想出門去玩便會叫我起床。沒想到他進來叫我起床時,竟把上街的衣服換掉,我問︰你去了父母家嗎?不是,他說,我有東西要送你啊﹗嘩啦的便跳了上床擁著我。
是花嗎?我問。對,他說,還有一件啊﹗我自以為聰明的說,那一定是 bunny cup 吧?(可以湊成一對嘛) 他說,怎麼你會知道的?你是怎麼知道的??讓我以為自己真的如此聰明,原來,家中的肥仔其實也不差﹗
於是,我懶洋洋的起床,完全沒有驚喜的走到客廳,悶死了的傻豹面前擺著一瓶子的花,我掃興的問︰一定很貴吧?何必花這個錢呢?之後他帶我到廚房去,餐桌上並沒有 bunny cup,放著的是一個鞋盒。他說,打開它吧﹗
一打開,原來是我之前一天看上了但覺得太貴的小紅手袋﹗
這個小紅手袋,情人節前一天,我們開車到大城去迎接我們的新(二手)飯桌*,賣家樓下,正是一家賣創意家品的小店,我一眼便看上了櫥窗裡售價 44 歐的小紅手袋。我當然馬上洗腦的對自己和他說,太貴了太貴了 (我真的沒用過那麼貴的手袋),不是我們可負擔的,看看就好了。
沒想到情人節的早上,他一早起來,開車到大城的店子去,把小手袋買下,還買了花,和一個漂亮而沈實的小花瓶。我說,我什麼也沒有準備啊 (其實我只打算晚飯後弄個特別的小甜點),他說,沒要緊,今天你什麼也不用做。
於是,晚餐我也不用煮 (我其實覺得家裡吃更美味﹗),我們去了土耳其店吃他最愛的 pizza。
當然,最後我也有回禮,跟他一起去 H&M,給他買了兩件 pullovers 和一條西褲 (當然都是特價品) ,逗他高興。
* 決定買新飯桌,因為我們發現家裡小巧的飯桌連正常四人飯餐也容納不了。我說,新桌子可容納八人,好厲害啊﹗肥仔卻說,以歐洲水平,它頂多能容六個人﹗
他將自己紮上絲帶,果然是世上獨一無二的禮物,哈哈~~
ReplyDelete原來肥仔也不算太肥,黃色緊身冷衫的肚腩,也不是太強勁 : P
肥仔好SWEET呀,一早出去買!
ReplyDelete喂,我和你一樣。M買花回家,我第一句永遠都是,幾多錢呀。要戒喇!
meg
G, 絲帶,其實是我放到他頭上的 :P 而他的肚腩,現在還算可以 (以前他腰間只有一條單車車軚),數年前九十來公斤時,真的像八個月大的肚子。
ReplyDeletemeg, 一早,即十一點出門口,其實不算太早 XD
我真的很怕他在這些日子買花,大大束,大半都是葉,花只有四朵,卻要七歐 (他說是超市買的)。不過德意志的花都是這樣,綠色比什麼都多。
seems like you two just started to fall in love again :)
ReplyDelete好sweet呀!我今年毛都無一條,老公要加班, 自己一個在家湊女。嗚嗚嗚...
ReplyDeleteDora, 的確,最近幾個月,他好起來,是有點再次 fall in love 的感覺的。
ReplyDeleteMillie,怪不得你咁耐無 update﹗不過唔慘啊你,你有兩個咁可愛的女,我不知幾羨慕﹗
看到你的FALL IN LOVE, 真是牙癢癢, 嗯,生活迫人,我倆為兩餐頻頻撲撲, 都已經很久沒有DATING了。
ReplyDeleteAnyway, 看到你們有愛就覺得很幸福!
Millie, 再忙也要找點時間拍拍拖啊﹗哪怕只是一年一次,或半夜手拖手出去散個步 / 吃個宵夜也好,這樣頻撲起來才有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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