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September 30, 2011

買一點快樂

感覺忙了好久,總算可以休息一天了。

今天將會是肥仔第五天到庇護工場上班,暫定朝十午三點三的工作,那就是說,我終於有半天 home alone 的時間了。

平日有他在家的時候,我總把洗廁所、洗碗、倒垃圾、煮加啡等等的「職務」都推給他,自己一起床便伏在電腦前,掛名為腦袋做熱身,實情是上網慢慢漫遊。但在過去四天,我在這個好久沒有過的奢侈時段裡, (竟) 幹起家頭細務來,包括清潔浴室、澆花、洗碗和完成一點點什麼,之後才開始我的腦熱身與半斤四兩。我發現,原來作為煮婦其實我並不算太糟糕,起碼我 (開始) 不討厭洗碗了,還能把灶頭打理得乾乾淨淨 (其他地方就別問啦)。

啊,還有好久沒吃過的午餐 (真正正午吃那種﹗),這星期我竟出奇地有胃口吃,我想是因為這份久違了的悠然吧?

家裡難得的一點寧靜,其實間中也會被他老母打破,但我堅持這份安寧大於一切,尤其當我死線臨頭時。他也總算明白,我跟他,其實可以過得很好、很快樂 (要是沒了阿水、阿水跟阿水)。先前他不能理解我不再跟他家人有任何來往的決定,但現在,當他訴說阿水偷了家裡的醬油而被逐後,我溫馨的提示他,不久以前他要我白白奉送給人家的卻是我辛辛苦苦養大的肥雞呢。他聽了後一聲不發,但我知,他總算明白了。真是柯呢陀佛哈里路亞。

四天的工作,儘管非常簡單,但仍讓他很累很累,加上每天回來後還得馬上跑去侍候父母一兩小時 (沒法,催命符附身似的),之後他又想弄弄自己的木頭,第三天還得開車跟我去買菜 (我也不想,但家裡真的山窮菜盡了),他在第四天終於支持不了,在電話裡不斷聲嘶力竭的叫道,我好累啊你懂不懂?唉,如果石頭會長耳朵,我看我也能成仙了。不如教他以港音挑兩聲,或許會更暢快?

見他為著跟石頭說話沒得到理睬而不快,我雖然面對死線的威逼,仍主動請他到鎮內吃雪糕,順便散個步透透氣。他沈在沙發上好久也不願動身,我說這可能是我今生唯一一次 (准他並請他吃雪糕),不去便走寶了﹗沒想到他竟獅子開大口,說要是他可以買他最喜歡的香水,他才去﹗

唉,算了算了,若破點財能買到一點快樂,也不算為過。

2 comments:

  1. 如果快樂是可以買回來的,真的一點不貴,一點不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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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他那一小瓶的快樂,爭取了兩年,我見他家裡仍有兩瓶貴香水,所以一直不讓他樂一下,但最後,原來他要的快樂不過十一歐,到手後的兩天一直樂著,真的一點也不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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