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除了把東西入箱與把傢俱運到新居外,另一跟搬遷有關的大工程,可算是保密工作。
要保密的,當然是我們的新居地址。有必要保密,因為我們實在不想再被肥仔老媽或那小人渣騷擾,儘管他們過去數月已沒再敢上門或來電找我們麻煩。為不讓肥仔父母得知新居地點,我們向所有親愛的鄰居撒了個大謊,說我們要搬到在格根流東北方的摩斯溪去,真正的新居,卻完全是另一個方向。
一向健談的肥仔,跟郵局的職員搭訕時也沒有忘記保密工作,說我們快要搬到摩斯溪去。所以,當我一而再把寫上新地址的郵件拿到郵局投寄時,同一職員便好奇的問,你們是要搬到蘭舒都那邊吧?(即離古素十五分鐘的大城) 我當下覺得奇怪,是因為肥仔漏了口風嗎?回家問他,他說他沒忘記保密啊。再細想一下,那一定是職員查看過我郵包上的地址,才能提出此等 (八卦)的問題。
今日,趁大家仍在休息回氣,我建議到健保公司去改住址,並順道到民政廳去問問改住址的手續。(德意志是有戶籍登記的) 沒想到,我在健保公司的紀錄裡,原來早已換了古素的住址,我問這怎麼可能呢?職員禮貌的說大概我先前以新住址寄過什麼,郵局是會自動通知他們的。
到民政廳去後,我簡直呆了。民政廳的小姐說,任何人只要能說出我們其中一人的生日日期與舊居地址,並願意付上七歐的行政費用,民政廳便會將我們的新居地址交上,盡管那並非我們的意願。要阻止民政廳公開我們的新居地址,我們可以申請禁令,但原因必須是我們的生命受到威脅!!我聽了後,絕望的說,那我們便無望了。無奈的肥仔,見別無他法,便拉著我向職員說再見。我,邊走邊覺得不可思議,哪新聞裡常說的私隱權在哪??於是自個兒轉身,匆匆走回詢問台去,賠了個不是,便問這作法不是違反私隱權了嗎?職員耐心再向我解釋,這是私穩權法所容許的,因為查詢人必須說出我們的生日與舊住址,民政廳才會向他們透露新住址,民政廳是絕不會主動透露我們的生日日期或電話之類的資料的。哪住址不也是個人私隱嗎?那就是說,我們完全沒權選擇誰有權知道我們的住處了!只是按本子辦事的職員只好說,法例就是容許別人查詢,我們也只能提供資料。我半開玩笑的對身旁的肥仔說,看來我們要到憲法法院去才行了。
回家路上,我一直感覺不良好,以為遠離格根流,改掉電話與車牌,從此我們便能安居了。沒想到這樣對關心我們的鄰居撒了一大個謊,弄得自己都快內疚死了,最後一切竟然徒勞!!!
唉。。。我想,要是在古素仍沒有安樂日子過的話,我們大概要移民到法蘭西去才行!*
* 肥仔當然覺得,他的家人不會找到古素去,就算他們知道我們的住址。我只能說,現在不會,不代表將來不會。。。
不如照申請禁令啦,我見網上話除咗〝生命受到威脅〞,Gesundheit, persönliche Freiheit oder ähnliche schutzwürdige Belange der Fall 都係原因喎,反正免費
ReplyDeletehttp://www.service-bw.de/zfinder-bw-web/processes.do?vbid=98958&vbmid=0#informationen
我見有人用gegen Stalking原因都申請到,只要說服到佢就得
即使不成功,仲可以去court再申請架
Ohohoh!!!!! 我剛看了你的 link,真的可以以健康理由試試啊!!!謝謝高人指點啊!!!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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